男生掰手腕致骨折起诉索赔被驳回,自愿风险自担,法律不支持赌气索赔
欧博会员注册 一起“男生掰手腕致骨折起诉索赔”的案件引发社会关注,据报道,一名年轻男子在与朋友掰手腕过程中因用力过猛导致前臂骨折,事后将对方及活动组织者诉至法院,要求赔偿医疗费、误工费等损失,法院经审理后驳回了其诉讼请求,这一判决不仅厘清了民间活动中“自甘风险”的边界,也为类似纠纷提供了明确指引。
事件回顾:一场“友谊赛”引发骨折纠纷
欧博会员登录网球 据了解,事件发生于一次朋友聚会中,年轻男子小张(化名)与好友小李(化名)在他人提议下进行掰手腕比赛,比赛中,小张因用力过猛,突然感到前臂剧痛,随后被诊断为尺桡骨骨折,经手术治疗花费医疗费数万元,事后,小张认为小李在比赛中存在“恶意用力”,且活动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,遂将两人诉至法院,要求共同赔偿各项损失。
法庭上,小张主张:“掰手腕是娱乐活动,对方作为对手应当控制力度,避免造成严重伤害。”而小李则辩称,掰手腕是双方自愿参与的娱乐项目,自己并无过错,且小张作为成年人应预见潜在风险,活动组织者则表示,聚会纯属朋友间自发行为,未收取任何费用,已尽到一般提醒义务。
法院判决:自愿参与风险自担,驳回索赔请求
法院审理后认为,掰手腕作为一种常见的民间娱乐活动,参与者需具备一定风险认知能力,本案中,小张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,应当清楚知道掰手腕可能导致肢体受伤,但仍自愿参与并积极对抗,其对损害的发生具有重大过失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规定,“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,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,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;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除外。”本案中,小李在掰手腕过程中并无故意伤害或违反规则的行为,其行为与小张的损害之间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,活动组织者作为非专业机构,未从中获利,且未强制他人参与,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,不应承担赔偿责任。 相关搜索
综上,法院驳回了小张的全部诉讼请求。
法律解读:“自甘风险”规则在民间活动中的适用
此案的判决核心在于“自甘风险”原则的适用,该原则是民法典中明确确立的重要规则,旨在鼓励民众积极参与健康文体活动,同时明确参与者需自行承担合理风险,具体而言:
- 风险的可预见性:掰手腕、踢毽子、广场舞等民间活动本身具有一定身体对抗性或运动风险,参与者应提前预判并自愿承担可能发生的伤害。
- 行为无过错性:除非对方存在故意伤害(如使用工具、突然发力攻击要害等)或明显违反规则的行为,否则一般因正常竞技导致的损害,无需承担责任。
- 责任边界清晰:活动组织者若未从中牟利、未强制参与,且已尽到基本的安全提示(如提醒高血压、骨质疏松者谨慎参与等),通常不承担法律责任。
社会启示:理性娱乐,莫让“游戏”变“悲剧”
这起案件提醒公众,娱乐活动应以“安全第一”为前提,无论是掰手腕、扳手腕比赛,还是其他对抗性游戏,参与者需量力而行,避免因一时兴起忽视自身身体状况,朋友间相处应倡导“友谊第一”,避免因过度竞争引发矛盾。
对于活动组织者而言,虽非专业赛事,但仍需尽到基本的安全保障义务,例如提醒参与者注意风险、避免安排身体条件悬殊者对抗等,而对于个人而言,增强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,是避免陷入纠纷的根本。
法律的判决并非“冷漠”,而是对“自愿”“公平”原则的维护,也警示大家:任何娱乐活动都应在合理范围内进行,否则,一时的“赌气”或“争强好胜”,可能让自己承担沉重的后果。 皇冠会员登录


